- 共:463条
-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工作,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8章21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主线,以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将保险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完善资金运用监管;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完善保险合同规则,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提高罚款幅度。 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保持正确发展方向。二是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确保立法方向一致、体系协调统一,共同构建金融立法“四梁八柱”。
专栏2026-09-10 -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8月29日,2026年度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次省际联考在2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步举行,共有1.8万余名考生参加了本次考试。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等地组织开展了中级长期照护师考试。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发展,已组织6次省际联考,各地常态化开展初级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2026年7月底,全国长期照护师持证人数已超过7万人。
专栏2026-09-04 -
据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消息,西城区“信用进商圈x千亿畅融”主题宣贯活动将于9月4日在北京举办。本次活动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担任指导单位,西城区数据局、西城区经济促进局、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北京市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主办,议程涵盖信用建设、诚信服务、信用风险防控等议题。活动通过信用培育辅导、老字号经验交流、银企对接,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信用管理实践,引导甜蜜经济主体知信、守信、用信,提振商圈消费活力,厚植区域诚信营商氛围。
专栏2026-08-31 -
嵌入通信设备的印制电路板,服务港口码头的卸料车、装船机,用于海外算力中心的变压器……越来越多“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离不开通关、物流、信贷等多维度的有力保障。全球贸易面临风险挑战背景下,广大外贸企业如何以信用解锁发展新空间,增强亚太地区贸易韧性和经济活力? 今年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年”。8月19日,2026年APEC第三次高官会系列会议活动之一——APEC“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专题研讨会在辽宁大连举行,来自13个APEC经济体海关、相关国际组织、AEO企业等120余名代表就此深入研讨交流。 AEO制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给予优先通关、减少查验、跨境互认等优惠便利的一项认证制度,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 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绝大多数APEC经济体均已建立并实施AEO制度,我国已与其中的新加坡、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10个经济体实现了AEO互认。今年前7个月,我国1.5万多家AEO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4.2%,较去年同期增长5.77个百分点。其中,与APEC其他经济体进出口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1.87%。 “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合规经营、高效通关已成为外贸企业生存发展、抢占市场的核心要素,AEO认证就是送给守法守信企业的一把‘金钥匙’。”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姗姗说,自2024年底通过海关AEO认证以来,出口查验频次明显降低、进出口通关效率显著提升为公司争取了宝贵的生产和运输时间,“尤其是在部分海外客户设置的每日金额不等的‘提前交货奖’项目中,通关时效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竞争力”。 “为AEO企业提供更多便利、不断提高AEO企业享惠获得感是中国海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介绍说,相比常规企业,AEO企业平均查验率降低20%,进口平均通关时间缩短34%;海关还创造性推动联合激励,帮助AEO企业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享受“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等便利,在银行等金融部门享受便利结算、减费让利、授信支持等“真金白银”的措施,扩大了守信激励的政策效应。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推进,我国持续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海关监管的融合应用,以科技之力加速释放AEO红利,助力APEC经贸合作水平稳步提升。 比如,中国海关建立的企业画像系统,运用大数据算法,将企业守法合规信息、进出口信息等转化为企业行为标签,通过5大类200多个指标开展信用评估,为近300万家企业加贴800余种标签,让企业经营特点直观可见;建设的“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人员只需要在手机上轻松点击,就可以“足不出户”向海关咨询政策、提出问题、表达建议,全国海关的800多名协调员基本能在2小时内给予企业回复…… 对此,国际嘉宾普遍认为“中国以数智技术提升服务效能的经验做法非常值得借鉴”。新西兰驻华大使馆海关参赞布伦丹·皮尔斯表示,此次会议加深了与会者对不同经济体AEO制度优势和红利的了解,有助于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以信用赋能企业发展、以技术创新培育竞争优势,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和数字化转型贡献力量。 自2012年与新加坡签署首份AEO互认协议以来,截至目前我国共签署了34个AEO互认协议,覆盖60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互认国家(地区)数量、互认实施数量都居全球第一,更好支持企业全球享惠。 林建田表示,AEO认证对维护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以AEO合作为纽带,中国海关将通过扩大AEO企业规模、拉长便利措施清单、拓展AEO互认范围、提升AEO互认成效,与APEC各成员经济体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具韧性的亚太贸易生态圈。
专栏2026-08-25 -
近期,电商“AB货”问题引起热议。有读者网友反映,电商平台售卖的商品和线下实体店商品标注同款,买到手后却发现差异很大;还有商家“看人下菜碟”,同一商品、同一售价、同一链接,给一线城市发优质货,给县城农村等地区发减配货……市场上是否存在线上线下、不同地域发货同款不同质的“AB货”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线上线下同款不同质,购物地址不同产品有差异,让消费者感觉被欺骗 电商平台的发展,给消费者购物带来极大便利,相比于实体店,网购价格更优惠,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一些精打细算的消费者选择在线下店选好货,到线上店购同款。然而,线上线下真的是“同款”吗? 网友李女士曾在线下实体店试穿一双品牌鞋,觉得脚感舒服、质感不错,后来在某平台的该品牌官方店看到同一款式价格更便宜,便在线上下单。不料,收到商品后,她发现,与此前线下店试穿的鞋子相比,收到的鞋颜色有些发灰,脚感也没那么柔软。 李女士觉得自己遭遇了“AB货”。让她产生心理落差的,不只是这双鞋本身的差异,还有对“品牌官方店”信任的崩塌。“一般消费者看到同一品牌、同一款式,又是在品牌官方店购买,自然觉得应该是一样的东西。”李女士说,在她看来,商品可以因为渠道、价格、批次存在差异,但如果线上线下确实是不同版本,就应该提前标明,让消费者自己判断是否购买。 北京朝阳区的王先生也有类似遭遇。“我去实体店购买一款名牌灯具,现场打开网购平台比对型号、样式和价格,发现型号一样,可价格差别很大,网上的便宜很多。”王先生说,“实体店老板跟我说,同一型号灯具实际上有线上和线下两款,并指出了其中的细微差别。我这才知道,原来这是厂家有意设计的。” 多位受访者提到,对消费者而言,线上线下价格不同、生产批次不同,甚至商品版本不同,并非完全不能接受。真正影响消费体验的,是下单前页面信息看似清晰,收货后才发现其中存在关键差异,却未明确标出,导致消费者有一种“被欺骗感”。 还有消费者怀疑,同一商品在不同地区、不同收货地址下单,可能对应不同货源或不同批次。有网友反映,自己分别在不同时间于某平台同一家店购买同款砧板。第一次收货地址为省会城市,收到商品与描述一致;第二次收货地址变为县城,收到后发现材质和把手均与此前不同,怀疑存在“AB货”问题。 山东消费者芝芝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两个发夹,分别用省会城市和乡镇老家两个地址,下单了同一链接的同一款产品,她发现在老家收到的发夹明显比在省会城市收到的小。网店客服辩称“批次不同”,投诉后,平台表示将督促商家整改。 商家发售“AB货”的行为合法合规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认为,线上线下同一品牌商品存在差异,本身并不必然构成法律问题。品牌方基于渠道策略、成本结构、营销定位等因素,推出“电商专供款”“线下特供款”等差异化产品,属市场经营行为。 “真正构成问题的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产生错误认知。”苏号朋说,区分正常差异与误导行为,核心在于商家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全面、准确。如果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完全相同,质量却有显著差异,或者商家以同一链接、同一售价展示高品质样品,实际混发较低品质商品,使用“同款”“门店同款”等表述模糊差异,则涉嫌误导甚至消费欺诈。 现实中,一些商家会以“不同批次”“不同供应链”“促销款”等理由解释线上线下差异。苏号朋认为,批次差异本身可能是正常现象,但如果这种差异导致商品在材质、性能、配置等实质方面有所不同,且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商家仍有义务主动、清晰地说明,让消费者知情。 供大于求的商业关系,以及行业长期低价竞争,致使一些网店有了“AB货” “商家真的制作了‘AB货’吗?”“一样价钱卖货,商家为什么要设计‘AB货’?”不少消费者有困惑。 “这种情况确实有。”在粤浙两地从事服装电商已有10年的陈瑜毫不讳言,“有的店铺本身就存在不同批次、不同品质等级的货源。”但她否认因地域不同区分“AB货”,“不只是在偏远地区,在大城市下单,也可能收到‘B货’。”在陈瑜看来,这种现象是行业长期低价竞争下形成的一种商家生存状态。 “以前是找不到货,现在是货太多。”陈瑜说,很多工厂产能充足,同质化严重,一款衣服可能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同时生产,库存压力大。“很多商家想的不是赚多少钱,而是怎么把货卖出去。”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商家开始同时经营不同价位、不同品质的货源,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 一方面,现实中,不少店铺的供应链并不稳定,货源来自不同工厂、不同批次,质量难免出现差异。另一方面,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政策,迫使商家必须思考如何降低消费者退货率问题。 南京服装电商从业者张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件售价100元的女装,货品成本通常占三四成,平台佣金、技术服务费等占5%至10%,推广投流可能占15%至25%,仓储、快递、包装以及退换货产生的物流成本占10%至20%,此外还要承担人工、售后和库存损耗成本。“利润有时只有几个点,尤其是服装退货率较高,退回来一件,不仅这单不赚钱,还可能倒贴来回运费。”张磊说。 利润空间被不断挤压,直接传导至供应链和品控环节。一些商家为压低采购成本,不再长期绑定一家工厂,而是同时向多家工厂询价,哪家便宜就从哪家拿货;即便是同一家工厂,不同批次使用的面料、辅料和加工工艺,也可能存在差异。 张磊说:“详情页上看是同一款衣服,背后可能对应三四家工厂、多个生产批次。有的商家自己都没有能力逐件检查,前一批质量不错,后一批换了面料、少了一道工序,消费者收到的东西就不一样了。” 业内人士表示,因供应链分散、批次不稳定造成的“同款不同质”,与商家根据地址、价格或优惠力度故意发送不同品质商品,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客观上都暴露出电商供应链品控薄弱的问题。“成本压力不能成为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的理由。” 当然,也有一些线上线下同款不同货的企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AB货”生产、发货、营销链条。苏号朋表示,以服装为例,在生产端,工厂备有至少两条生产线,A线用好料子、好做工,商品供展示或发大城市;B线用边角料、省工序,商品专供下沉市场或促销单;在发货端,商家通过看地址、账号或优惠券,以及代发模式,区分“AB货”的发货;在营销端,商家直播间和详情页展示的是做工精良的“样衣”,即“A货”,吸引消费者下单,甚至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特图,导致消费者“眼见”不一定为实。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小武认为,从更深层次看,“AB货”问题是平台经济、供需失衡和消费心理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结构性现象。消费者长期形成的“低价高质”消费期待,客观上推动商家不断向低成本方向调整。在此背景下,大量同质化产品涌入市场,部分商家为了争夺有限需求,不得不在品质和成本之间权衡,行业进入高度内卷状态。 建议电商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合理的比价机制,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如何治理“AB货”乱象?业内人士和受访专家表示,需各方协同,形成从规则到监管的有效闭环。 专家表示,电商平台的营收高度依赖用户流量、交易规模、佣金抽成,因而在部分平台看来,扶持商家做大交易体量,要比守护消费者权益更重要。而一些商家即使被投诉,也能通过退款、补偿、下架商品、更换店铺等方式规避持续追责,或者通过拆分链接、换主图等方式逃避治理。由此,平台处罚不严、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行政监管取证难等多种因素叠加,最终导致部分商家销售“AB货”的收益远大于风险。 如何解决该问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邓世名认为,应明确对“AB货”的界定标准,将商品质量降级与正常批次差异区分开来,为执法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据。平台可建立更为有效的抽检机制,对热门商品进行发货品质盲测抽检。“对涉嫌销售‘AB货’的商家,平台应视情节轻重,采取扣分降权、限制上新、冻结保证金、提高保证金比例、关闭店铺、限制关联账号经营等措施。”邓世名说。 苏号朋认为,商家发货线上线下若存在差异,应在商品页面显著标注版本、批次、配置区别,禁用模糊“同款”宣传;统一货号管理,对渠道专供款明确告知;加强品控,确保宣传描述与实物一致。完善商品信息强制披露模板,可通过增设“线下门店对比”提示栏,对“同款”“官方正品”等标签加强审核,要求商家上传检测报告或批次说明,对屡次模糊宣传的店铺降权或清退。 针对业内人士所反映的价格内卷问题,胡小武认为,“当行业陷入高度内卷,一些原本依靠品质建立起来的商业伦理,容易被‘低价优先’的市场逻辑所侵蚀。长此以往,不仅消费者权益会受到损害,还有可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削弱行业创新和品牌升级能力。” 胡小武表示,平台经济需重新建立价格、品质和信用之间的平衡,建议电商平台改变“唯低价是举”的流量分配机制,加强对“自动跟价”“全网比价”等工具的规范,将商品质量、投诉率、退货率、售后纠纷率、抽检结果、商家信用记录等纳入算法评价体系。“让品质回归价值本身,让诚信重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基础,才能推动行业从‘拼价格’走向‘拼品质’,形成更健康的发展生态。”胡小武说。 此外,专家提醒,消费者也应当在购买商品时,注重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比如,在线下体验时主动核对货号、型号,留存实物照片;线上购买前,要求客服明确回复材质、产地、批次等差异,并截图保存;收货后录制开箱视频,如果发现实物与留存信息不符,及时对比举证,依法主张退换或赔偿。 “还应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完善先行赔付、快速退款、举证责任合理分担、集体投诉和异地维权协作机制,尤其要关注偏远地区消费者维权意识弱、维权成本高的问题。”邓世名说。
专栏2026-08-20 -
今年暑期旅游旺季以来,娄底市公安交管部门紧扣“保安全、促发展、优环境”主线,深入开展旅游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暨宣传行动,将交通治理与服务文旅经济深度融合,以精准监管和暖心服务双向发力,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旅交通环境,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交管力量。 立足旅游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治理,娄底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对接交通运输、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健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监管合力。对照专项整治方案,细化管控清单,聚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短途客运等重点车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风险监控,从源头压减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以刚性约束推动文旅运输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切实为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夯实安全底座。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旅行社开展上门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刚性执行包车“五不租”制度。同时,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全覆盖面对面安全教育,围绕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等旅游出行高发违法行为,讲清法律后果与安全危害,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短板,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自律”转变,以安全生产环境的持续改善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深入客运企业开展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曝光,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强化震慑效应。路面执勤与宣传引导同步推进,民警在重点景区周边、客运场站等区域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和经营主体树牢守法经营、安全出行意识,形成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专项整治与宣传引导互为支撑、久久为功。娄底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管理服务举措,努力把交通保障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稳扎稳打维护好文旅出行安全环境,为全市营商环境和文旅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尽好应尽之责。
专栏2026-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