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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在筛查数据时,发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家药店,有96名参保人购买药品金额特别巨大,最多的两年间超过了百万元。国家医保局派出专项飞行检查组前往哈尔滨展开调查,根据调查4家涉事药店,上万张手写假处方,总计金额已经过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解除涉案的4家“双通道”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并责令停业配合调查。公安部门全部刑事立案,共冻结涉案医保基金6223万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治安处罚共计51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15人、行政拘留3人。近年来,各级医保部门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增强,一批涉嫌欺诈骗保的机构被解除协议、移送公安。但这次案件的违法情节、涉及金额还是让人震惊。可作为对比的是,前段时间引发全国关注的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28.4万元。而此次4家药店就涉嫌骗保过亿,这样的“小店大骗”再次警示社会:医保基金在现实中的“跑冒滴漏”程度,决不容低估。更值得深思的是,虽然涉案金额非常大,但骗保手段却并没不“高明”。如药店之所以处心积虑地提前准备好上万张手写假处方,主要就是为了规避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售卖处方药的风险。而“不用处方也能买到处方药”的现象,在当前的线上线下药店中,都有一定普遍性。可见,要有效压缩骗保空间,首先还是得从规范最基本的药品销售环节做起。对此,除了医保部门加大飞行检查和日常抽查力度,引入社会监督也很重要。毕竟,当前药品销售在线上线下的网点都很多,如果完全依赖监管部门的查处,难免力有不逮。事实上,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如2022年以来,全国共发放相关举报奖金368万元。另外,还要更加注重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此次4家药店被查处,由头就是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在筛查数据时发现猫腻,进而以飞行检查的方式介入调查。对一些大额的特殊处方,加大大数据监测、筛查力度,尤显重要。此案中有一个代表性案例:涉事患者只需要一盒某特效药,然而根据统计,其两年内购买了约160盒,共服用了800天,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这样的异常数据,理应成为关注的重点。更进一步说,对于这样的大额账单,在医保大数据系统中设置自动预警,及时提醒监管部门开展跟进核查,值得在技术上予以实现。除了加强事前的预防,加大事后的追责力度,以打消一些医保蛀虫的侥幸心理,同样重要。就在上个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其中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也是被管理对象。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往查处了大量违法违规案件,由于只能处理到机构,个人违法违规成本较低。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真正实现“监管到人”,将极大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医保基金是“看病钱”“救命钱”,决不能变成“唐僧肉”。无论是保障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还是增强医保制度的公信力,有效守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都越来越重要。这背后,考验的还是法治、社会治理能力。针对这次查出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之前当地医保部门也都查过,但是不够深入,不够仔细,“反映出斗争精神、斗争能力有欠缺,特别是对这种全链条造假的问题没有充分认识”。这个细节也提示:预防、查处欺诈骗保,地方医保部门首先要“长牙”。
专栏2024-10-22 -
你以为是同好之间的“信息共享”,其实你只是同好眼中的“一块肥肉”。追星,虽然烧钱,但也成了一些粉丝的“生财之道”。近日,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一名女粉丝因倒卖艺人航班信息,累计获利2万余元,被朝阳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追星之余还能赚钱,确实“刑”。明星行程被买卖在圈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在利益的驱动下,艺人隐私泄露的问题日益严重。作为粉丝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隐私泄露背后已形成一个从上到下的完整产业链。通常粉丝获取明星出行行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星公司主动与后援会对接,另一种则是粉丝或者代拍通过“黄牛”获取明星的航班信息。作为“中间商”的“黄牛”,不仅在艺人经纪团队和粉丝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对于航空公司的很多规则也是了如指掌。尤其是,一些“黄牛”本身就是粉丝,或者善于打造粉丝人设,这让他们出卖艺人行程信息的行为,在粉丝眼中更像是同好之间的“信息共享”而非交易。这种迷惑性,于粉丝而言,自认为进一步降低了“黄牛”出卖艺人信息行为的危害性和恶劣性,进而也对自身追星的举动进行了合理化甚至美化。明星虽是公众人物,生活在聚光灯下,难免需让渡部分隐私,但让渡既非不加限制,也须尊重本人意愿。刑法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法律层面上,普通人和明星同属“公民”,其个人信息均受保护。明星隐私售卖之所以暗潮汹涌,主要还是因为这条黑灰产业链上的粉丝们非理性、盲目消费追星的行为。“黄牛”抓住粉丝对明星痴迷的心理,狠狠的薅了粉丝们的“羊毛”。作为粉丝不但不提出抗议维护明星的个人权益,还加入到这样的黑色“产业链”之中,充分暴露了“饭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真实生态,而这样的结果最终是让粉丝利益受害、明星产生困扰、“黄牛”牟取暴利,不利于营造一个气正风清的“饭圈”环境,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追星的过程中,尊重应该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这不仅是对偶像的尊重,更是对法律、个人隐私权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尊重。
专栏2024-10-16 -
一种在面包、糕点中使用20余年的食品防腐剂脱氢乙酸钠近期被推到风口浪尖。不少短视频博主将含有这一成分的产品称为“毒面包”“夺命面包”,引起部分消费者担忧。究其原因是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自2025年2月8日起实施,目前进入倒计时阶段。依照新国标,脱氢乙酸钠将在面包、糕点等7类产品中禁用。过去脱氢乙酸钠主要是作为一种防腐剂被广泛使用,因为它能较好地抑制细菌、霉菌和酵母菌,避免霉变,同时价格低廉,适用范围也比其他防腐剂宽泛。一般的弱酸类防腐剂如苯甲酸钠、丙酸钙和山梨酸钾,都需要在酸性环境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抑菌功效,而脱氢乙酸钠的抑菌效果几乎不会受到酸碱度的影响。然而,近年来一些动物实验显示,多次大量食用脱氢乙酸钠,可能影响动物食欲,摄食减少、体重下降、凝血能力下降、肝肾组织变化。这首先是剂量问题,因为只有剂量才能决定一种物质是否有毒。现有的食品添加剂中,脱氢乙酸钠的含量还不到动物实验中的1/10,因此是在安全范围之内的。过去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脱氢乙酸钠可以用于12种食品,包括黄油和浓缩黄油、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发酵豆制品、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复合调味料、果蔬汁(浆),最大使用量在0.3克/千克-1克/千克,在面包、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克/千克。以动物实验的最大量来看,面包、糕点中的脱氢乙酸钠高达5克/千克,因此对动物身体和生理有一定影响。但人所食用的面包、糕点中的脱氢乙酸钠最大量只有0.5克/千克,剂量较小。同时,即便动物实验证明大剂量脱氢乙酸钠可能影响动物,也尚不能完全推论到人身上,因为人和动物在体重、消化、代谢、血流分布、排泄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差异。现在食品安全标准对脱氢乙酸钠使用范围的修订,是基于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和更安全的角度考虑。一是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食用烘焙产品逐渐明显增多,对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含量需要重新考虑,是基于剂量的考虑;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腌渍酸菜的消费量并不多,吃进的脱氢乙酸钠并不是太多,因此只是对最大限量进行降量调整。这同样是基于剂量原则。正因为如此,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禁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7类食品中的使用;同时,新国标也降低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原先的1.0克/千克调整为0.3克/千克。当然,面包防腐剂脱氢乙酸钠被禁用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障食品安全。未来,如果有新的证据发现,就需要重新评估某一添加剂;当一种食物的消费量由少变多时,要考虑其中某种食品添加剂累积之后会不会超过安全限值。结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行业实际使用情况调研,形成新的要求,而后对相应的标准进行修订。这也是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进一步看齐。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标准的调整,并不意味着过去食用的面包和糕点就对人体有害,而是要把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与此同时,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标准调整也需要一段时间过渡,寻找到其他可替代的方式,以保证人们能消费安全可口的面包和糕点。任何事物都是在发展的,人的认知也随事物的发展而慢慢深化。一种物质过去没有发生和发现的问题,经过时间的推移会慢慢浮出水面,并且得到更充分的认识,对脱氢乙酸钠的认知也遵循了这一认识论的规律。保障食品安全,未来还会有很多食品标准调整和修订,这是一种常态,应以平常心对待。
专栏2024-10-12 -
点击爱心捐款图标后却跳转至诈骗平台,结识“网友”后被诱导注册赌博网站账号,扫描短视频二维码被引流到色情网页……近日,公安部发布多起打击广告推广型网络黑灰产犯罪典型案例。网络黑灰产如今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其中,广告推广型犯罪处于上游,不仅直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且帮下游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经营等违法活动导流获客,给犯罪链条持续“输血供粮”,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今年4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截至8月,侦破相关案件1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余名,有效遏制了网络黑灰产违法犯罪高发势头。随着近年来依法打击、防范宣传等工作力度的加强,网民对“高回报投资”“刷单领奖励”等常见骗术已有一定识别能力。于是,广告推广型网络黑灰产犯罪分子一方面增强行骗手法的隐蔽性,用看似正规的外壳掩盖犯罪的实质,比如,开发所谓招聘软件,骗取求职者个人信息,再根据用户特征分流到下游,实施诈骗、赌博、色情等不同类型犯罪。另一方面提高技术手段的专业性,直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比如,对企事业单位网站进行篡改、植入网页监控代码来获取访客信息等,让普通网民难以察觉。他们还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平台,把自己包装成主播,将观众引流至赌博网站或群聊中。骗术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在网络黑灰产的复杂生态中,流量获取是犯罪活动开展和扩张的前提。因此,打击网络黑灰产,治理广告推广型犯罪是源头阻断的关键一环。相关部门需把握广告推广型网络黑灰产犯罪的新手法和行为特征,强化技术甄别和侦查预警,加强全域打击成效。比如,不法分子会用一个手机号在多个平台注册引流,因此,需完善数据库和预警系统,确保一个平台识别出风险后,能够及时在全网进行封锁处理,切实提升针对性打击能力。互联网企业要自觉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升级监管能力,对高风险账号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禁言、封号等管理措施,挤压广告推广型犯罪生存空间。同时,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加强犯罪线索、风险隐患排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犯罪成本低、模式易复制,使不少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人步入歧途。对此,应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准度,持续加强以案释法,注重提升重点人群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既避免成为网络黑灰产犯罪的受害者,也不做帮凶。人人都是网络安全的参与者和守护者,要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和链接,不访问不正规、高风险的网站,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提高警惕并自觉抵制黑灰产活动,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或者个人权益受到侵犯,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专栏2024-10-10 -
近几个月来,在公安部部署的“净风”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系列“特供”“专供”假酒案。这些所谓的“特供酒”无一例外全是“特假酒”;基酒每斤成本普遍为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有的甚至酒不如包材贵。逢年过节、庆典聚会之时,一杯好酒往往是传递祝福、增进情感的重要媒介。然而,近期多地公安机关查处的“特供酒”假酒案这事儿,不仅给人们酒桌上的喜庆添了堵,更对消费者健康、市场秩序乃至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想象一下,几元、十几元的基酒,摇身一变成了天价“特供”,包装华丽高端大气,可里面装的啥?谁知道呢!但据了解,目前查获的“特供酒”假酒案,大都是在类似的地下室、车库、农房、暗室中灌装的,其生产条件完全不符合食品卫生许可要求。让人不禁感叹,原本酒香也怕巷子深,可如今更怕的是巷子尽头藏着假。另一边,在市场上买酒的时候,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被销售员的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以为买到了面子,实则买了场空欢喜,甚至是健康隐患。更有甚者,有些人明知是假,还偏要买。为啥?还不是为了那“撑场面”的虚荣心。接待客人、送礼办事,一瓶“特供”往桌上一摆,感觉档次瞬间提升。可殊不知,这面子工程背后,是钱包的缩水,更是健康的伤害,喝下一瓶假“特供”,面子里子全没了,到头来是害人又害己。“特供酒”泛滥,不仅让消费者钱包受伤,市场秩序也跟着乱套。好酒被假酒挤兑,行业信任度大打折扣。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更会让整个行业陷入信任危机,损害整个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特供酒”的虚假宣传还波及到了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声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特供”二字的盲目崇拜和信任,编造虚假故事,声称自己的酒品是专为这些机构定制的。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形象和权威。应该看到,公安部“净风”专项行动的开展,彰显了国家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力度。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行动,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守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让制假售假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假酒的泛滥;另一方面,则需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辨别能力和消费理性,让真正的品质好酒成为市场主流。在此,我们也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被华丽的包装和虚假的宣传所迷惑。在喝酒的时候,可得悠着点,别光顾着面子,忘了里子。真正的面子,不是靠几瓶假酒就能撑起来的。咱们得用实力说话,用真心待人,这样才是真正的“酒逢知己千杯少”嘛!“特供酒”的乱象,是时候该刹车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击假酒的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让这“特假酒”无处遁形,还咱们一个清朗的酒文化!让美酒真正成为传递美好与祝福的使者,而非欺骗与伤害的工具。
专栏2024-10-08 -
收到“在职人员工资补贴”邮件后,点进邮件里的链接,扫描邮件里的二维码,绑定手机的ID,结果银行卡里的钱被盗刷;想兼职做“寄拍模特”,以为只要穿着卖家寄来的衣服拍上几张照片,就可获得佣金,结果被要求先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想提现时却被告知“操作有误”;应聘时被要求下载APP进行岗前测试,一天有180元的劳务费,但在拿了几天劳务费后,人事部门却以种种理由要求应聘者转钱给公司,并称钱款以后会返还……据报道,在2024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央视新闻联合公安部相关局室、国家反诈中心,为公众揭秘一系列职场类骗局。“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是本次宣传月的主题,而职场则是当前反诈的重要领域。现实中,不少找实习、找兼职、找工作的人群,甚至创业群体、在职人员,成了诈骗分子的目标——比如,对找实习者,有付费内推陷阱、扣证件陷阱、培训贷陷阱;对找兼职者,有刷单诈骗陷阱、押金诈骗陷阱、传销诈骗陷阱;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的,还可能遇到工资补贴陷阱、假猎头陷阱等;想创业单干的,可能会遇上创业培训陷阱、融资诈骗陷阱。套路重重、坑多难避,类似骗局使大量求职者、职场人士经济上遭受损失,精神上饱受折磨,个人的职业发展、人生规划等还面临被打乱、被阻滞的风险,职场类骗局已成为不少求职者、劳动者不能承受之重。此类骗局还会严重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破坏当前促就业稳就业大局,降低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效率,削弱、抵消就业领域一系列政策举措的现实效果,甚至危及诚信社会建设。职场类骗局之所以屡屡得逞,很大程度上缘于诈骗分子吃定了诈骗对象的“急”,即应届毕业生身份存在有效期,不能等;跳槽者急着求改变、找“下家”,不愿等;创业者急着找点子、找资金、找场地,等不了……在迫不及待的心理下,人有时会丧失正常的判断能力。同时,诈骗分子的“保姆式”服务、精心设计的诱导环节、不断升级的诈骗手段,令人防不胜防。如今,诸如收到“在职人员工资补贴”邮件、“下载APP进行岗前测试”以及加盟代理、加工种养、无货源开网店等一些场景和情境,对很多受骗者而言是陌生的。当这类骗局被精准识破和打击、公众形成足够免疫力的速度,赶不上职场诈骗手段升级的速度,职场类诈骗事件就会不断上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仔细研究、全面掌握职场类骗局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才能有的放矢、精准防范。比如,在诱导渠道上,大量诈骗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引流,通过邮件、软广和私信等方式抛出“诱饵”;类似骗局出现让受骗者先尝几次“甜头”,打消顾虑后再“下手”的趋势;前期为受骗者“画饼”、后期却不兑现的方式也变得越发隐蔽,新式话术的迷惑性极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铲除职场类骗局这颗“毒瘤”,是稳就业大局所需,更是稳民生稳民心所需。遏制职场类骗局,要针对其以网络为阵地的特点,厘清引流平台的法律责任,压实平台责任承担机制,不断升级技防手段。相关方面要继续加强反诈知识的宣传普及。此次反诈宣传月中,相关部门就为求职者和职场人送出五个“千万”,即千万要核实邮件信息、查询公司情况、别给假老板转账、别交任何费用、谨慎对待合同。不久前,人社部梳理出十类常见的求职陷阱,并发布防范提示。各级工会也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诈宣传,筑牢职工反诈“防护网”。这些都十分必要。瓦解诈骗阵地、阻断诈骗链条、提供高质量的正规服务,期待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以更加严厉的监管惩戒手段、更加优质的就业服务、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压缩不法分子的行骗空间,为求职者、职场人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稳定就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专栏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