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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诚信诉讼,切不可自作聪明伪造证据,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2024年10月16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龙感湖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依法对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告张某,罚款2000元。原告张某拿两张5万元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其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龙感湖法庭在受理该案后,依法向李某送达了张某提交的证据副本。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核对原件时,发现张某立案时提交的一份借条复印件与其当庭提交的借条原件,明显不一致,借条原件上并无李某签名,而借条复印件上却有李某签名。经过承办法官询问,张某表示,李某向自己借款10万元时,出具了一张有李某个人签名的借条和一张没有个人签名的借条,因担心李某在庭审中不认可这张没有签名的借条,法庭不支持自己要求李某偿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张某便自作聪明地在没有李某签名的借条复印件上,签上了李某的名字,以期能“蒙混过关”。在承办法官的严格审查下,这张伪造签名的借条“无所遁形”,而李某在收到法庭送达的由张某伪造签名的借条证据后,也要求法院严肃处理张某。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张某为达到诉讼目的,向法庭提交其伪造李某签名的借条,该伪造重要证据的行为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应予惩戒。综合考虑其实施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遂依法作出对张某罚款2000元的决定。
专栏 失信案例2024-10-18 -
近日,案外人毛某某因在一案件二审程序中伪造证据,性质较为恶劣,后果较为严重,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其罚款5万元的司法惩戒决定。2015年9月,重庆远某公司授权毛某某为荣昌片区的负责人(代理人)。在重庆致某公司与重庆远某公司、重庆腾某公司买卖合同再审纠纷案二审审理期间,为了避免远某公司承担责任,毛某某于2019年10月请人刻制了“重庆昌某公司合同专用章”。2020年3月,毛某某将利用该假公章伪造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两份证据,通过远某公司的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转交到法院。庭审中,三方当事人均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该证据被二审法院采信,最终导致该案被二审法院改判。判决生效后,重庆致某公司将上述庭审中出现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两份证据与自己手中以往的合同对比后发现存在不一致,遂以前述两份证据可能系伪造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6月,毛某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对毛某某该犯罪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23年10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生效裁判系依据当事人伪造证据进行裁判为由,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重庆高院指令重庆五中院再审该案。经查,毛某某伪造证据的行为,有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讯问笔录、检察机关询问笔录、鉴定机关对伪造公章的鉴定意见及毛某某本人的另案供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重庆五中院遂改判撤销二审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民事判决。目前该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毛某某伪造证据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最终导致法院二审裁判错误,重庆五中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毛某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目前,毛某某已自觉履行该决定书的义务。
专栏 失信案例2024-10-14 -
在法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基层人民法庭都是公平正义的坚 实守护者。法庭承载着群众的期待与信任,用法律的力量守护着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拜什艾日克法庭收到了一面当事人古某送来的写着“热情服务 公道人心 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简单的字句是对法庭干警办案尽心高效的 最高赞誉,也是对法庭干警坚守法治初心的最好肯定。2015年,亚某、巴某两人因种地需要资金,向同村朋友阿某借款15万元,约定年底还清,但还款期满后,经阿某多次索要 无果,将亚某、巴某诉至拜什艾日克法庭。拜什艾日克法庭受理案件后,因双方当事人之间对案件证据意见较大,及时安排开庭。庭审中,被告亚某抗辩已偿还现金12万元,但原告阿某称仅收到过2万元还款,收条上被告加了 数字“1”,因未写明大写,将2万变成12万。双方当事人对收条上笔迹是否篡改存在争议,原告阿某申请笔迹鉴定,拜什艾日克法庭组织双方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出来后“1”不是同一人书写,艾法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安排第二次开庭,开完庭后被告主动联系庭长艾克拜尔 · 木沙提出调解。在庭长的积极协调下, 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天给付原告87000 元借款本金,这起纠纷得以化解。艾庭长对被告亚某篡改证据、妨碍诉讼的不诚信行为,予以训诫,并提示双方今后在借条中要写清大写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关键信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拜什艾日克法庭干警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以最快的速度、最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 了问题。原告调解当天收到了久违的还款,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 容,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面锦旗不仅是群众对法庭干警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庭干警今后工作的期待和鞭策。
专栏 失信案例2024-10-08 -
孩子意外身亡后获赔大笔死亡赔偿金,早已解除同居关系的父母竟因分钱闹上法庭,抚养方获赔的死亡赔偿金,另一方能否主张分割?近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酌情对该笔死亡赔偿金进行分割。高某与栾某原系同居关系。2013年,双方生育一子栾某某。2018年,双方就生育的栾某某的抚养问题提出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栾某某随栾某生活,抚养费由栾某自理。2021年5月,栾某某被案外人胡某驾驶的收割机不慎碰到后抢救无效死亡。之后,栾某与胡某等达成和解,胡某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360000元,栾某收到该360000元并对胡某表示了谅解。高某得知后要求栾某进行分割,遭到栾某拒绝后,起诉至凤台县人民法院新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能平均分割,应根据死者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生活紧密程度、情感联系等方面综合考量。就本案而言,该360000元的性质是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栾某某的近亲属共同共有,高某是死者栾某某的母亲,是死者栾某某的近亲属,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参与分配该360000元。但从栾某、高某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来看,栾某某自2018年2月至去世一直由栾某直接抚养,高某未直接抚养,相比栾某与死者栾某某生活更紧密一些。综合考量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遂依法判决栾某返还高某死亡赔偿金105000元。法官说法: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财产性损害赔偿,原则上应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物,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也不同于遗产分配,在分割赔偿金时,原则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以及利益平衡原则,对赔偿金进行适当分割,确保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栏 失信案例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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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上午,兰州市第九十九中学收到张女士的一封感谢信,特别感谢学校两位同学拾金不昧,让她丢失的手提包失而复得,包内物品完璧归赵。据悉,10月18日,该校七年级6班魏周洋同学放学后在学校门口捡到一个粉红色手提包,他没有着急回家,而是选择在原地等待失主的到来,可是等待许久后,还是无人认领,他便前往辖区派出所准备上交手提包。这个时候,心急如焚的张女士赶回学校门口,多方打听都没有人见到她的失物。正当她非常失望准备离开时,七年级7班刘志远同学看到了焦急的张女士,并询问她是否在找东西。听了张女士的描述后,刘志远赶紧帮助张女士与魏周洋取得联系,最终让手提包物归原主。
专栏 守信案例2024-10-23 -
在肥西县丰乐镇新丰村,有这样一个人,他是村民心中的好队长,更是大家公认的道德楷模。他的事迹在村庄内外广为传颂,成为村民们学习和效仿的榜样。他就是新丰村村民队长唐永杰。近日,唐永杰在一次日常的外出购物中,在路边的绿化带偶然发现了一个包裹。发现里面不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还有少量现金。他深知这些物品对于失主的重要性,于是立刻决定寻找失主。唐永杰开始了他的“寻人之旅”。他首先通过钱包内的身份证信息,尝试联系失主的家人,试图找到失主的手机号,然而由于信息有限,一时无法确定失主信息。为了尽快将钱包归还失主,唐永杰决定在原地等待。他站在路边,不时地张望四周,希望能看到失主身影。在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唐永杰意识到这样等下去可能不是办法。于是,他果断地拿起手机,将拾到钱包的情况报告给了新丰村村委会。新丰村书记刘志敏得知此事后,先让唐永杰把包裹带到村委会,将钱包的信息通过村里的广播进行播报,希望失主能够听到广播后前来认领。无巧不成书,新丰村副书记唐永宏看到身份证后,一眼就认出了失主正是新丰村的村民,于是立即联系上了失主,通知他来村委会领取。钱包的失而复得,不仅让失主避免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这份来自陌生人的善意让他深刻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与美好。唐永杰拾金不昧的事迹在社区内外引起了广泛赞誉。
专栏 守信案例2024-10-22 -
近日,市中区光明路街道远航社区未来城富翔庄园小区的网格员在例行巡查时,意外发现了一笔遗失的财物,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行动。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网格员上交的现金后,高度重视,启动寻找失主的紧急程序。物业首先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录像,仔细查看每一个角落。经过一系列的工作,物业服务中心成功锁定失主的身份,并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当失主接到物业服务中心的电话,得知自己的钱被网格员捡到并妥善保管时,迅速赶到物业服务中心,亲自领回了遗失的现金。失主表示,他原本以为这笔钱已经遗失无法找回,没想到物业服务中心和网格员如此迅速、高效地为他找回了遗失的财物。他对物业服务中心和网格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表示由衷的赞赏和感谢,并向物业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网格员拾金不昧的行为展现了工作人员的优秀品质,聚诚物业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与工作态度不仅让失主深受感动,也进一步增强了业主对物业的信任和支持。聚诚物业表示将继续努力,秉持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理念,为业主提供贴心、专业的服务,为业主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专栏 守信案例2024-10-21 -
10月15日上午,云霄公路分中心路产安全股人员在国道G228线御史岭路段巡查时,发现道路中间有黑色单肩包,内含行驶证及多张银行卡。工作人员在保管失物后,通过多方渠道找寻失主信息,最终通过行驶证信息联系到失主。当日下午,失主到分中心认领。经核实无误后,包被归还给失主。失主非常感激并表示,包内证件补办手续繁琐,多亏云霄分中心路政人员才能及时找回,特别感谢他们的帮助。
专栏 守信案例2024-10-18